新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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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3日起恢復移工轉換雇主,雇主需於承接日前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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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07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 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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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持續配合於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暫緩停居留臨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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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COVID-19疫情期間 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外籍家庭幫傭轉換雇主或工作暨其他產業雇主承接得例外轉換移工之PCR檢驗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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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恢復家庭類移工轉換雇主,雇主應於接續當日安排移工檢驗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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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延長雇主引進許可效期 3 個月 相關防疫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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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外國人應辦理之防疫措施及處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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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立醫院自費PCR採檢降價 明起收3500元 急件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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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7/12 四國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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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移工應落實防疫措施 四國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