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常備士官班相互關懷協會
第二屆理監事提案
編號:常懷字1091212-001號
主旨:(非會員)陸軍土校常26期林源生學長編列長期關懷對象每月發放慰問金1000元乙案 提交理監事會審議
說明一 本案通報人: 新竹榮服處社區服務處組 陳國明組長
個案:林源生學長。新竹尖石鄉人,陸軍第一士校常備士官班26期16連,該期別曾經是本會會員人數第二多數,本會南投分會長陳振權學長及埔里榮院關懷聯絡人尹全明學長的同學,因肝臟腫瘤住院於竹東榮民醫院後轉至芎林的富林安養中心,林學長父母雙亡無子女 ,妹妹近期開刀 無固定工作,弟弟住山上自顧不暇家屬 家境清寒。
林源生學長肝腫瘤需至榮總確認,家屬擔心無法支付醫療費用因此不願送往榮總確認病情。林學長今尚未年滿六十一歲 無法申請就養。
林學長無妻小單身一人、也因生病嚴重無法工作(唯一收入是老人年金)更令人頭痛的是離開安養中心之後沒地方住的窘境(先前寄居於妹妹家大約半年多,現在妹婿表示沒有能力繼續照顧希望林源生學長能自己生活)。
說明二. 林源生學長為 陸軍第一士校26期,該同學會一向全力支持認同協會,本會應基於互助互惠相互關懷積極提供協助,理事長因此向學長的同學會群組提出一個自助互助的方案 提供學長們作為參考
學長們可以指定捐款到協會每1個月1000元給林源生學長6個月為期, 協會這邊我送呈理監事會議 編列林源生學長為本會長期關懷照顧對象固定每月發放慰問金1000元給林源生學長6個月為期
1000+1000=2000可以先解決燃眉之急才不失本會創會宗旨。
本建議獲得陳振權學長認同並贊助協會指定捐款24000元,分6個月合併協會關懷金發放。
三. 經查詢同期同學林秋芳學長於106年曾經捐款相互關懷金3600元,今同期同學有難協會本應該將捐款運用救助在該期同學上,以符合協會相互關懷自助互助的創會精神。
協會是一個相互關懷互相幫助的平台,您曾經的每一筆捐款協會均有紀錄可查詢,協會如同一個善款銀行捐款人的捐款可優先使用在協助同期同學上,讓諸事皆能圓滿。
辦法:經理監事會議討論後表決,如通過提案將善款30000元交由儲備理事長吳隆海學長按月親自前往關懷林源生學長並送達關懷金5000元合計6個月。(109年12月~110年5月止)
理事長周三貴 儲備理事長吳隆海 新竹榮服處社區服務處組 陳國明組長共同前往尖石鄉
109年12月15日笫一次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