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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UKABEL® 498K-1320系列 通過EN 45545-2【 IEC 61034-2 煙密度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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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域科技 低煙無鹵軌道電纜方案

 【498K-1320 SERIES CABLE】

電纜佈設於各軌道產業: 交通部臺灣鐵路局、台北捷運公司、桃園機場捷運等運輸系統。
TAYUKABEL
® 498K-1320系列 遵循EN-45545-2 軌道低煙無鹵規範承製。


EN 45545-2:2020 R15/R16 鐵路/軌道專用電線電纜防火煙毒標準:

EN 45545-2 標準根據電線電纜最終用途劃分為R15、R16。
EN 45545-2 【R15 車內用電纜】,【 R16 為車外用電纜】。


EN 45545-2:2020 R15/R16 測試項目:
【EN 60332-1-2 】  線纜單根垂直燃燒測試
【EN 60332-3-24 】線纜多根成束垂直燃燒測試或 EN 50305 9.1.1 或者EN 50305 9.1.2
【EN 61034-2 】     線纜煙密度測試,透光性≧ 60%
【EN 50305 9.2 】   線纜毒性測試 ITC<6

 

 

 

 


車輛類型的危險等級分類 Hazard level classification

車輛由於不同的操作及設計類型,火災的危險等級從HL1HL3。 其中以 HL3 火災風險最高。

 

 Operation

 category

Design Category

 N:

Standard Vehicles

 

 A:

Vehicles forming part of an automatic train have no emergency-trained staff on board.

 D:

Double decked

vehicle

 S:

Sleeping and

couchette vehicles

1

HL1

HL1

HL1

HL2

2

HL2

HL2

HL2

HL2

3

HL2

HL2

HL2

HL3

4

HL3

HL3

HL3

HL3

 

車輛類型 Design category 根據車輛的設計,分為4種類型

-A: 自動車輛,車上沒有受過緊急訓練的工作人員;

-D: 雙層車;

-S: 臥鋪車輛;

-N: 所有其它類型車輛

不同類型的車輛發生火災時,根據乘客在不同類型車輛上的停留時間做區分。

 

列車行駛之軌道環境 Operation category,分為4類(類型1~4.)

◆ 類別1:

行駛於在鐵路車輛的基礎設施上,火災危險發生時可立即停駛並疏散到安全區域。

◆ 類別 2:

行駛於在地下路段、隧道和/或高架結構上運行的車輛,軌道兩側設有疏散路線並且有車站或救援站可以供乘客安全疏散的環境。

乘客,可在短時間內到達疏散地點。

◆ 類別 3:

行駛於在地下路段、隧道和/或高架結構上運行的車輛,軌道兩側設有疏散路線並且有車站或救援站可以供乘客安全疏散的環境。

乘客,需在較長時間到達疏散地點。

◆ 類別 4:

行駛於在地下路段、隧道和/或高架結構上運行的車輛,軌道兩側無設計疏散路線,但有車站或救援站可供乘客安全疏散的環境。

乘客,可在短時間內到達疏散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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