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搶到「防疫保單」免驚!加入職業工會,染疫有保障
放寬了!確診勞工居家照護期間 也可領勞保傷病給付
勞動部今宣布,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確保勞工給付權益。
勞動部今表示,考量居家照護期間,依衛生福利部所發布的相關指引規範,亦有提供醫療服務及照護等措施,因此放寬解釋,如經確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均可依照規定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讓勞工朋友能安心順利度過疫情。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強調,因染疫住院、住進檢疫所、防疫旅館或居家照護的確診者,在隔離期間不能工作,導致沒辦法取得原本的薪水、收入減少,才可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但如果期間老闆有照常給付薪水,就不能來申請傷病給付。她另提醒,必須在5年請求權時效內提出申請。
據勞保局網站試算,以月投保薪資最高4萬5800元計算,第4天起居家照護一天可領763元、兩天1527元、三天2290元,以此遞增至解除隔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