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屢接受到獲業者消息,有歹徒以極為相似的e-mail address駭入業者與「代理」往來之電郵,要求將雙方議定款項『轉匯新的帳戶』,
內文多銜接在業者與代理最近往來email討論內容之後,實為長期潛伏並監控業者電郵之詐騙手法,相關模式可參閱四月份已周知之警政署公文(如下),
敬請轉知內部財會及相關人員,接獲類似電郵務必嚴加防範戒備及多方求證(切忌直接回應),以免蒙受損失。
108.04.08-收文第184號-國貿局-函轉內政部警政署「竄改商務電子郵件」案例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