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您健保權益請務必了解,若112年所得除以16個月其金額大於工會投保薪資,健保局將於114年向您補收健保費差額!惟於114年3月底前"主動申報"調整投保薪資(次月生效),則予以自114年度的查核名單排除~★★ ★★114/1/1起"勞健保"最低投保薪資調整為$28,590★★ 外送勞工照過來!別再當勞健保孤兒!加入合法職業工會,為您守護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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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紓困3萬元生活補貼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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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申請資格
需符合下列各款情形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109年3月31日已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在加保中。
✔️109年3月之勞保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2萬4千元(含)以下。
✔️107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40萬8千元。
✔️未請領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補貼金額
經審核通過後,每人每月補助1萬元,一次發給3個月,共計3萬元。

►申請期間及方式
109年4月20日 至 109年5月22日止
向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郵寄至職業工會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職業工會再送勞保局審核。

►應備文件
1、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之生活補貼申請書
2、申請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

►其他注意事項
1、防疫期間請注意保持社交距離,至現場申請請戴口罩。
2、申請生活補貼違反「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相關規定者,應不予發給;已發給者,申請人應返還補貼。
3、若有帳戶及債務問題,請了解自身情況並向工會告知,以利變更申請作業。
4、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諮詢專線02-23961266分機5555
   亦可至該局全球資訊網「勞保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協助專區」(https://www.bli.gov.tw/),查詢相關資訊。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https://www.bli.gov.tw/0104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