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水○○(往生者兒子)
地 址:新北市淡水區
編 號: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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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由
收到申請者之家庭狀況簡述,此家庭為低收入戶家庭,母親剛往生,父親已高齡91歲需人照顧,
家裡還有大班女兒與小一兒子,經濟困難,故提出補助申請。
二、審核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透過與里長電話聯繫,提到此家庭經濟狀況困難,申請者夫婦倆工作收入有限,
平時要照顧家裡長者父母以及孩子們…現母親因病往生,其喪葬費對於其一家人負擔重,家庭現況實屬需要救助。
三、經本協會會議討論決議提撥施棺補助5000元整,減輕申請者的生活負擔與壓力,善助弱勢貧困家庭。